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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岁员工猝死之前曾因劳累申请辞职

日期:2016-3-25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
24岁员工猝死 之前曾因劳累申请辞职

2008年04月24日金羊-新快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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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部员工提供的考勤表显示,王超在发病后的4月份还在经常加班。黄学民/摄

新快报深圳讯( 黄学民)年仅24岁的湖北工人王超日前猝死在自己宿舍里,而据其家属及工友介绍,其出事前一个多月就已明显感到“健康透支”,提出辞职,但稍作休息后又长时间被其任职的深圳航嘉电气股份公司(下简称“航嘉公司”)安排经常加班。而该公司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则称“加班是征得员工同意的”。

猝死宿舍

当晚曾加班4.5小时

4月16日晚上11时06分,王超刚加班4.5小时,洗完澡上床还不到10分钟,就突然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呼吸,口中还不停地吐白沫。同室工友立即拨打了120,救护车把王超接到医院后抢救一个多小时,但还是没能挽回其一命。

据死者的家属介绍,王超是2007年10月进入航嘉公司组装车间流水线工作的,自从进入该公司工作的第一天起,每个月几乎没有几天是不加班的,而且每天的加班时间平均在4—4.5个小时,最少的是2.5小时。家属称,就是因为航嘉公司长期超长时间的加班,导致其原本健康的身体严重透支。

3月18日下午2时许,王超就曾经因为过度疲劳突然昏倒在流水线上,被工友们送往坂田医院驻工厂的医务室治疗。当时的病历记载其病征为:患者意识丧失、头昏、眼发黑后突然昏倒、大小便失禁、四肢抽搐。当时医生嘱其多休息,王超休息了7天后于3月26日继续上班,上班的当天又加了4个小时的班,随后直至死亡当天都不时有加班。

考勤作证

出事前一月经常加班

而一份该公司内部员工提供的考勤表证实了家属的说法。看到,死者从3月1日至4月16日深夜死亡时,只有三天的休息时间,七天病假(含1天周日),三天2.5个小时的加班外,其余的加班时间均在4—4.5小时。其实,王超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已经感觉到身心疲惫,从其今年3月他向公司递交的辞职信看到了这样的字样:“身体太虚弱,健康每况愈下,实在难以坚持做下去,再加上妻子已经怀孕8个月,故不得不申请辞工”。而公司也同意其4月底辞职,但没想到还未离职就发生了这样的事。

当事公司

加班已征得员工同意

昨天中午,来到航嘉公司采访,据称是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的胡先生称,事件已处理完毕,其实这件事跟公司没有一点关系,但出于人道主义,已先行垫付了7万余元给死者的家属。当问到王超猝死前是否有过长时间加班时,胡总监脸色突变,声称公司已按规定支付了加班费,现在人手紧张,并且也已征得员工同意。的话还没讲完,胡总监终于按捺不住了,大声称“(谈话)到此为止”,然后拂袖而去。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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